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院内停车收费的告示

发布时间:2019-12-03  来源:本站  点击量:23589

 

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方便群众就医,维护良好的院内交通秩序,确保患者就医安全、医疗秩序正常和绿色通道畅通,经市发改委《关于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广发改〔2019〕384号)批准,从公告之日起,停车收费按以下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诊患者停车收费标准                           

车辆

类型

时间

计价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00:00

24:00

/

   一、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二、30分钟以上,3小时内2/次;34小时内3/次,45小时(含5小时)内4/次;5小时以上每增加两小时加收1元。

   三、住院病人停车服务费一天在10元以内的(不超过10元),按实际费用交纳,不予减免;若一天费用超过10元的,可持医院统一印制的减免单,免去超过10元的部分(减免单在住院科室护士站开取)。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等车辆免收停车费。

  2.残疾人专用车免收停车费。

二、本院限停小型车辆,禁止停放大中型车辆。

三、本院停车场只提供停车位,因停车发生擦挂等交通事故的,由双方车主协商解决或联系交警进行处理。

四、车辆进入院区后,请按道路标识文明行车,自觉听从指挥、规范停车、主动缴费。

五、停车时请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如发生财物被盗、丢失的,由车主自行负责。

六、本停车收费管理试行一年,期满后重新制定。

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5501167(医院)。

  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3

 

上一篇 下一篇

医院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50号

急诊急救:0839-3450995

投诉热线:0839-3451821

分享本站:

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