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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政府责任必须强化

发布时间:2006-10-31  来源:本站  点击量:7639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提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切实把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毫无疑问,在中共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蓝图上,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党中央“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中,关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千家万户幸福安康的医疗卫生事业理应摆上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无怪乎胡锦涛总书记在表述“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中所占位置时用了“更加重要”的提法。
  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尽管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国家的经济实力空前雄厚,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尽管伴随着经济的高速成长,医疗卫生事业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医疗卫生资源迅速扩大,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但群众对看病就医的方便程度、保障制度支付能力、医疗服务的城乡差别等方面仍然有意见,这说明了什么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给出了清晰的答案: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公益性质”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担起超乎以往的重要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的着眼点应当放在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要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收入群众之间医疗卫生服务差距;要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要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要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要推动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医疗保障制度、医药市场监管机制、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的改革;要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
  实践和经验已经证明,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决定了其改革与发展不能只由市场主导,不能只靠市场配置医疗资源。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不健全、卫生事业发展不协调、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弱化以及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混乱等问题,通通不能指望完全通过市场配置加以解决,相反,它更有赖于政府责任的强化和到位。当前乃至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各级党委和政府只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维护群众健康的根本权益上来,才能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医疗卫生服务,增进人民健康这一发展卫生事业的根本目标。综观世界各国经验,大部分国家都采取了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干预越来越多的方式,再次说明政府在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上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不是医疗卫生部门独自能够完成的,各级政府要把医疗卫生事业纳入到整个社会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大框架内,积极推动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鼎力支持,大家都要把关心群众健康、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共同的抓手,共同的目标,协力合作,不断加强和改善领导。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而必须有大视野和全局观,要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大目标,努力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改革发展道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更是要振奋精神,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做好参谋,努力探索创新机制,努力从身边的事做起,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步伐,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努力让全体国民共同享受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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