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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0  来源:本网  点击量:1379

按照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广医保发〔2021〕44号),自2021年12月9日起,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单人份)40元/人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 冠状病毒(5混1)10元/人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10混1 )10元/人次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新型冠状病毒20元/次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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