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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挽救生命、再造健康”儿童白血病救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2-09-20  来源:本站  点击量:4757

9月11日,我市儿童白血病救治工作在市中心医院正式启动。该院被确定为市级儿童白血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负责对我市的儿童白血病患儿进行初步筛查、维持治疗以及转诊等工作。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四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出席启动仪式。

据了解,即日起,凡具有广元市户籍的0-14周岁(含14周岁)、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均可在省级儿童白血病定点救治医院救治。

据悉,对于到市中心医院就诊的疑似白血病患儿,由儿科医师按照《四川省儿童急性白血病初筛流程指南》,对疑似患儿进行门诊初步筛查,然后转诊至经省级定点医院进行MICM分型及确诊,并在省定点医院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可转回我市定点医院接受维持治疗。

儿童白血病采用单病种定额付费方式。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标准组定额12万元,其中第一年8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1万元。合并其他疾病的患病儿童超出定额部分,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执行。

属于救治范围的患儿,申请救治对象持登记表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复查确诊并进行治疗。对复查后不属于上述两种白血病的参保(参合)患儿的治疗费用,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进行报销。

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家庭患儿,报销比例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额报销规定进行总额限额报销;对于不属于贫困家庭的患儿,按定点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85%,其余部分由患儿家庭自行承担。

为使儿童白血病救治工作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马兵同志在启动仪式上强调,儿科等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改性惠民政策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吃透政策,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四川省儿童白血病救治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筛查、分型、转诊、维持治疗等各项工作。

(图为启动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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