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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5-05-27  来源:本站  点击量:1663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践行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卫计委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坚定政治信仰和政治立场,自觉增强“三个自信”,自觉遵守《党章》和省委《严守组织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十项规定》,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威信和权威,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发表与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不一致的言论,不听、不信、不传播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自觉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不参与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坚决抵制拉票贿选、造谣诬陷等行为。

二、严格党内生活。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得忘记党员身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无故缺席组织活动,不得游离于组织之外。坚决维护党内团结,自觉做到协调配合支持,坚决维护班子团结和谐。

三、自觉学习提能。始终坚持勤学善思,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卫生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瞄准一流目标、追求一流业绩,带头爱岗敬业,争做业务能手、行业专家。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想问题、定决策、做工作,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卫计委和医院党委的决定,不断提升服务患者的能力水平。

四、依法履行职权。学深悟透卫生法律法规,依纪依法办事,依法治院,依法行医。在执行政策规定时,以政策法规为准绳,做到秉公办事。严禁在工作时言语粗暴,态度生硬,不得对病患家属和职工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置之不理。

五、敢于担当破难。自觉以大局为重、事业为先,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敢于担责,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医院建设发展面前,不回避、不推诿、不扯皮,能迎难而上,勇挑重担,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不避事、不怕事、敢管事、敢做事。对所承办的工作要做到雷厉风行、迅速办理。

六、践行党的宗旨。坚持以服务基层、方便群众为取向,主动改进作风,简化群众看病就医程序、优化看病就医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来信来访、医患纠纷等,要认真负责地对待和处理,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尽快办理,确保不拖延、不积累、不上交;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不激化矛盾,不因自身原因诱发越级访、重访、缠访。

七、严守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绝不允许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借机敛财,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行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脱岗旷工、不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和请假制度,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时刻保持与单位的工作联络。外出返回后,应及时向批准的领导报告。

八、加强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以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为原则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争做标杆、争当表率,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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