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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公开招聘救护车驾驶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救护车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性质 本次招聘救护车驾驶员1名(限男性),属编外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二)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患有各类传染病、癫痫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有吸毒史等影响驾驶安全的不得应聘),五官端正,身高在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热爱驾驶工作,能熟练掌握各种驾驶技能,经过复杂驾驶环境锻炼,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持驾驶执照B照及以上。 (六)年龄要求为 (七)有救护车驾驶经历者、在部队从事驾驶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广元市城区的应聘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聘用驾驶员待遇 (一)政治待遇:受聘期间按医院外聘人员管理,参加各类学习和会议。 (二)经济待遇:受聘期间按《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书》,工资按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同类驾驶员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劳动法》执行,绩效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在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50号)报名,联系人:苟先生,联系电话:0839-5501108。 报名时必须携带常住户口薄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身体健康证明、驾驶执照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2寸免冠白底证件照2张。 (二)考试 1.笔试和操作考试。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笔试和驾驶操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的30%+操作考试成绩的70%计算应聘者的得分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取前3名进行面试(面试时间电话通知)。主要面试报考者的仪表举止、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前1名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全面考察。对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从面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试用 对拟聘用的驾驶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 (六)聘用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驾驶员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纪律性强,整个招聘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0839—5501108。 监督电话:市第三人民医院纪委0839—5501193。 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院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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